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保障食品安全 烟台多部门共同监管“三小”餐饮

时间:2017/6/22 9:41:52 来源:胶东在线

“三小”餐饮谁来管?发现线索如何投诉举报?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食药、工商、质监、卫生、城管、教育、公安、城乡规划、住建、农业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监督管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多部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保障“三小”食安,坚持基层为主,齐抓共管,彻底解决“谁来管”。

据烟台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条例》,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三小”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监督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和信息报告等。同时规定食药、工商、质监、卫生、城管、教育、公安、城乡规划、住建、农业等部门各负其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管部门应当按照既方便群众生活,又便于摊点经营,同时维护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的原则,合理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

建立信用档案引导守法经营

确保“三小”食安,根据《条例》规定,县(市、区)食药部门应当建立信用档案,记录登记备案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三小”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同时,结合实践中监管“黑名单”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惩戒机制。另外,我市还建立健全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并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明确其职责和相关待遇,组织其协助有关部门对“三小”进行日常管理和信息报告,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者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相关搜索: 餐饮 监管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