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广西全州查处一起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案

时间:2017/5/24 10:52:14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开展打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非法销售保健食品案。

  全州县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位于全州县全州镇凤凰西路的某食品经营店存在非法向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依法检查,在现场查获销售票据3本。该局顺藤摸瓜,发现该店销售的一种饮液外包装标签标注有“适宜人群:体质虚弱、肠燥便秘、失眠多梦、心神不定、身重骨痛、健忘头昏、肾虚干咳、高血脂者;不适宜人群:孕产妇、少年儿童”的字样,该店已按2000元/份(每份3盒)的高价售出4份,销售收入8000元。另有一种琼浆酒,外包装标签标注有“适宜人群:亚健康人群、女士美容、男女老少保健”等字样,该店已按1980元/份(每份3盒)的高价售出一份,销售收入1980元。

  据悉,当事人钟某打温情牌,通过与老年人拉家常、谈生活,施以小恩小惠,拉近与老年人的距离,随后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大谈当今老年人常患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及冠心病等疾病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控制等知识,并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营造关爱老年人健康的氛围,在换取老年人的绝对信任后,向老年人销售上述保健食品。

  经确认,当事人钟某销售的该饮液及琼浆酒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但食品标签上却有暗示具有保健和预防、治疗疾病功能作用的内容。执法人员依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9980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搜索: 保健食品 销售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