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5月5日起至10月30日,九江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食品“四小”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九江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以下简称“四小”)的生产经营管理,打击“四小”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本次整治对象为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小摊贩。重点品种为白酒、食用油、米粉、面条、豆芽、豆制品、包子、水饺、糕点等。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即日起至5月30日为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为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问题食品或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加大抽检力度和风险排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和规范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严厉惩处;9月1日至10月30日为验收发证和巩固提高阶段。
一直以来,由于“四小”数量众多、分布隐蔽、卫生条件不佳、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足,在大众眼里普遍存在着“散、小、脏、乱”的特点,食品安全无法保障。《条例》的实施为日常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此次整治将结合当地实际,瞄准“黑名单”,打击“潜规则”,坚持“零容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屡教不改的“四小”等加大治理力度,并做到严惩重处,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同时欢迎市民将发现的问题通过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作者:储义 陈沽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