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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大庆保健食品未专区专柜明示销售 最高罚2万

时间:2017/4/13 10:41:37 来源:大庆网

  原标题:5月1日起大庆保健食品未专区专柜明示销售 最高罚2万

  近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下月起,大庆市保健食品将实行“专区专柜、明示销售”,对于未按规定设置专柜或者专区、未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的,将给予处罚。

  市食药监局保化科工作人员介绍,5月1日起,《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销售保健食品未按规定设置专柜或者专区、未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示的、未按规定在专柜或者专区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的、未按规定查验产品注册证书、未核对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食药监部门对于责令整改而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核准证。

  工作人员说,结合《条例》,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行为,近期,该局还制定下发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自4月10日至9月20日,历时5个多月。整治重点包括,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了经营资质,保健食品是否做到“专区专柜、明示销售”,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工作人员表示,在组织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市食药监局将适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引导百姓理性安全消费。(来源:大庆网 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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