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设区的市人大立法权后,宝鸡市人大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主要涉及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
《条例》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将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并将收运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条例》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种类、流向、处理方式等都有严格规定。
此外,宝鸡市政府投资8300万元,在陕西省率先建成餐厨废弃物处理公司,实现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该市主城区40%餐厨垃圾实现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