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茶叶有限公司在网页上宣传自己的茶叶“最顶级”,被消费者投诉其虚假宣传。近日,经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调解,该茶叶公司最终退回购货款并赔偿800元。
据河南省消费者卞先生称,他在淘宝网上以19.9元订购贵州某茶叶有限公司的一盒50克茶叶后,发现该茶叶公司网页上宣称“最顶级绿茶,最具代表性茶叶”。卞先生认为涉嫌虚假宣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而商家只同意按三倍价款即60元进行赔偿。卞先生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无效,卞先生于近日致电12315,要求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经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核实,该茶叶公司确实存在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删除在淘宝网上的相关网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贵州某茶叶有限公司退回卞先生购货款19.9元,并赔偿800元。
据悉,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对于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精确、顶级、最低、最具、独家等等常见宣传词汇,均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电商企业和网店店主注意,在日常的广告宣传中多用创意,少用夸张辞藻,避免违规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