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南平一家超市滥用这些标识被投诉 加倍赔偿顾客

时间:2017/3/13 10:44:13 来源:南平广播电视台

消费者来电向建阳区消委会反映:2016年5月21日在建阳区某超市购买商品:咯家果家绿色鸡蛋、峡阳原生态有机谷物鸡蛋的外包装分别标示为“无公害标志食品”、“有机标志”,经查询发现未经过相关认证;水果柠檬外包装没有中文标识,致消费者误以为进口食品,要求按照消法欺诈消费者的规定赔偿500元。

6月1日,调解人员召集双方调解,消费者提出商家在销售中使用了“无公害食品”等需认证的标识,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商家辩称上述商品都是供货商提供,他们并不知情,不愿意赔偿。消费者反对称商家有进货查验的义务,应确保商品的品质和标识的真实性。经调解,双方和解,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进行赔偿。”本案中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四项“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规定,且不能证明自己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按消法的相关规定赔偿。”

消费警示:一些商家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往往会借“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对此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及宣传,最好选择商业信用较好的商场及品牌。


相关搜索: 标识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