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泸州“三小”违规或将面临20倍罚款 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时间:2017/3/2 11:18:26 来源:泸州新闻网

“哪些属于食品小经营店?”“泸州有多少‘三小’?”“如何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举报是否有奖励?”……昨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填补了四川省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

《条例》实施后,将如何管理“三小”,对于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的备案登记,是否“宽进严管”?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泸州“三小”多小散 前店后厂情况较为普遍

记者:目前,泸州的“三小”基本情况如何?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小”就是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泸州市“三小”具有“多、小、散、低、难”的主要特点,现有食品小作坊1828家,生产的主要产品有白酒、糕点、挂面、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酱油、食醋等,且多为家庭式作坊,前店后厂情况较为普遍。食品摊贩因流动性太大,无法统计。小餐饮共有7368家,小副食店共有10164家,大部分从业人数低于10人,经营条件普遍较差。

泸州市的小作坊分布零散,主要分布在城镇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基层等区域,食品小经营店和食品摊贩主要分布在学校、车站周边和人群集聚区域。以泸州市食品小作坊为例,白酒重点分布在古蔺县、合江县等边远乡镇,糕点以城镇人口集中区域为主,挂面和食用植物油则多聚集于农贸市场附近。由于历史原因,“三小”长期处于监管边缘,因其进入门槛低,多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谋生手段,经营环境差、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对于“三小”的监管,泸州做了哪些工作?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泸州市在四川省率先出台《泸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对全市食品小作坊进行普查建档,并为主城三区小作坊免费发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部分区县为食品小作坊发放《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指导改进生产条件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免费发放食品安全资料盒,强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和约束。同时,借力国卫复审开展小餐饮和无证餐饮集中整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共争取市区两级政府小餐饮升级改造专项资金1500万元,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完成小餐饮升级改造2504家,集中整治小食品店767家。江阳区丹青路、广场车站附近、飞跃街等重要区域小餐饮升级改造效果较为显著。

同时,将“三小”食品特别是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加大对高风险和季节性食品的抽检工作。特别是针对白酒、古蔺面两类食品小作坊,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当前,泸州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强化“三小”的监管,是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食品安全 采用“宽进严管”措施

记者:食品小经营店、食品摊贩具体指哪些方面?是否纳入调整的范围?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小经营店包涵了食杂店、小餐饮店及其他兼营食品的小型经营业态,囊括了有固定门店的所有小型食品经营业态。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将流动摊贩和有固定区域或时段的摊贩,一并纳入调整范围。

记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进行登记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是不是“宽进严管”?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规定,仅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健康证明等材料,没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程序。“三小”准入门槛时,秉承了“宽进”的原则,体现了简政放权要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要向县级食品监管行政部门备案,食品摊贩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在采用“宽进”政策设计的同时,跟进了“严管”措施。首次检查必须要对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作出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作出处理。

记者:流动摊贩是否纳入了《条例》管理?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职责是如何分配的?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划定区域、时段从事食品经营的相对固定摊贩和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一并纳入调整范围。流动摊贩纳入《条例》监管,取得登记卡后,并不意味着流动摊贩就可以随处乱摆。流动摊贩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较为复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划定经营区域、时段,接受摊贩的登记,发放登记卡;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对摊贩是否遵守城市管理秩序实施管理;食品监管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摊贩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小”违规或将面临20倍罚款

记者:“三小”如果不进行备案或登记,监管部门只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这样的法律责任是否太轻?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条例》规定的备案、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备案,其作用是采集信息,是一种服务,其目的是将“三小”纳入监管视野。“三小”如果不进行备案或者登记,这种违法行为相对较轻,对其实施申诫罚,作出否定性评价,就能达到管理的要求,这也符合《条例》“宽进”的立法精神。《条例》在设定法律责任时,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慎用“罚款”种类行政处罚,一般采用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给予罚款。

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以下食品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以及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

小经营店不得经营以下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同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不能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如果违规且情节严重,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的处罚。

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30万奖励

记者:泸州市将如何开展“三小”条例宣传贯彻?投诉举报是否有奖励?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泸州市开展“三小”生产经营状况摸排清理,要求乡镇政府和县级食品监管部门逐乡逐街逐户登记“三小”从业信息,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县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以“三个一批”(一批小作坊业主、一批小经营店从业者、一批食品摊贩从业者)为重点的培训教育,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面向社会公众普法,鼓励消费者发现“三小”行业有食品违法行为,拨打12331投诉、举报,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来源:泸州新闻网 杨楚群 记者 周丽 摄影报道)


相关搜索: 小作坊 食品监管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