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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药监局:网售食品需持证 市民购买认准标识

时间:2017/1/22 8:50:50 来源:东莞阳光网

  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大家的身体健康,也因此成为市民关心的问题。近几年,食品网购的盛行,为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考验。今天(1月21日)上午,东莞市食药监局做客《阳光热线》栏目,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网络食品经营者同样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购成为市民购物的常用方式,而网购食品的安全性也成为管理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在《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监管办法》当中,都针对性地出台了监管实施细则。
  东莞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余锐标提醒市民,在网购食品的时候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第一要选择正规的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二要选择正规的网店,网络食品的经营跟线下一样,经营者也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市民要选择正规的产品。
  选购产品应查看是否有“QS”或“SC”标记
  市食药监局表示,所有的网购产品经销商都应在网上将相关经营证照进行公示。同时,市民在购买之后应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有国家认可的“QS”或“SC”标记。

    (食品伙伴网备注:自2015年10月1日起,食药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取消了QS标志,所以QS标志不再是辨别食品是否出自正规厂家的唯一标识,新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以SC为首编号,在食品包装上正确标注编号即可,不再设标志。原QS为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标注QS为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仍需按照原来要求,印刷QS标志。)
  东莞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余锐标:“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如果消费者对它有怀疑的话,还可以索取它的进口卫生证书等材料。”
  食品药品均可通过指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市食药监局提醒,每个食品药品都有专属的批号,街坊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输入产品专属号码查询相关信息。另外,市食药监局表示,将会加大对市面各大药店的监管力度,完善药店驻店药师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
  东莞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孙艳燕:“我们会向省职业药师注册中心进行反馈,希望在今后的职业药师培训增加技能培训这一块内容,以便将来有更多的药师为大家提供更专业、更到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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