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都市报讯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20名被告被指控非法生产、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该宗大型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近日在龙岗法院开庭审理。11月8日该案宣判,2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
10月25日,该案在龙岗法院第七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据悉,该案被告人达20名之多,被指控非法生产、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放任其流入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屠宰并非法获得检疫合格证,最终流入平湖、东莞等地市场销售,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卫生安全。此案证据材料多达12卷宗,辩护律师多达17位。
仅仅13天之后,11月8日,合议庭即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周某光等20名被告人2年6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8万元到2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