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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网上卖食品 要按规矩来

时间:2016/10/24 11:05:51 来源:四川日报

来源标题:网上卖食品 要按规矩来

今后,在网上卖食品不按规矩来要“遭起”。记者10月20日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该市已正式下发《成都市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备案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同时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对不能提供相关证照、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证照以及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交易平台应不允许其入网。

而对于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法》划定了“红线”,如: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此外,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应当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送达。

对于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赔偿。

《办法》还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该《办法》的生产经营者,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因入网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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