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
无中文标签可十倍索赔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那么,真如“美囤妈妈”客服所言,进口商品就没有中文标识吗?昨天记者咨询了辽宁检验检疫局,该局相关专业人士表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规范的进口商品标签上应该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还要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还要写明进口食品的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要写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等。
“由于跨境电商进口食品方面问题频发,国家对跨境电商食品特别是乳制品、奶粉类都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辽宁检验检疫局方面表示。也提醒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和跨境电商购买食品时要多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出现纠纷时便于维权。
昨天,“美囤妈妈”方面回复称,将对郑先生所购买的美素奶粉进行全额退货,运费由郑先生先行垫付,奶粉退回后,将给予郑先生运费补偿。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