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走私海鲜流向餐桌,9月以来,夏津县食药监局开展了进口海鲜专项检查活动。
该局围绕使用进口海鲜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各类进口海鲜,特别严查走私进口的虾夷贝、帝王蟹、比目鱼等海鲜品种。工作人员主要查看相关餐饮单位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否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口海鲜是否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有无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中文标签等。截至目前,共检查城区餐饮服务单位5家,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