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8月,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福清口岸共出口头足类水产品6.82万吨,货值6.18亿美元,同比增长1.19倍和1.17倍。
福建检验检疫局深化推行“111”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模式,开展风险分析,实施分类管理,加快通关速度。指导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帮促企业优化仓储及运输条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研发新产品扩大海外市场,新增鱿鱼干、墨鱼干、水发鱿鱼等头足类新产品,促进出口产品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