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7日,内蒙古鄂伦春旗公安局接鄂伦春旗盐务管理局报案,称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大杨树镇多家粮店销售假盐。刑警大队民警对大杨树镇销售食盐的十几家粮店调查走访,均发现假冒小包装“食盐”,民警将假冒食用盐样品拿到盐务管理局检验,经检验,样品盐中碘等微量元素均未达到食用标准。
日前,民警在大杨树镇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抓获,追缴大量未出售的假盐。经讯问,颜某某交代其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间,从黑龙江省哈尔滨等地多次以低价私自购进此类假盐,冒充食用盐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大杨树镇的粮店,以此谋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