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问题依然严重。近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和河南省食药监局抽检发现,7批次食用油不合格,有的甚至查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和苯并芘。此外,还有一些公司生产的芝麻油、小(香油、葡萄籽油、葵花仁油存在过氧化值超标、酸价超标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这次被检查出“含有致癌物食用油”都不是小作坊生产的,而是属于正规的食用油生产企业;不是在企业生产中发现的,而是在市场环节抽查发现的。这也就意味着有致癌食用油已经流向了市场,已经进入了酒店的厨房,已经进入了百姓的灶台。更意味着,很多市民已经将致癌食用油吃进了肚子里。而这样的食用油上却张贴着“合格标签”和各种“资质标签”。我们需要追问的是:致癌食用油是如何贴上了各种显示产品合格的标签?
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部门为何到了销售环节才发现致癌食用油?为何不能把这个关口设置在企业产品走出企业大门之前?这说明目前的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是存在问题的,更多的监管环节应该放在产品出厂之前,而不是到了销售环节去抽查。监管部门表示:黄曲霉毒素和苯并芘是致癌物,油产品中苯并芘超标,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高温加热处理不当而产生的氧化产物。都可以致癌了,还给我们一个“可能”的推测,这是负责的监管吗?
去年的时候,为了打击违法食品,湖南嘉兴的20多名大妈成立了“舌尖安全护卫队”,她们专门到超市去查找违法食品,不同于“王海们”的是,这些大妈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赔,而是要求商家必须下架。肉眼凡胎的大妈都有如此担当,是否有人该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