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讯 为适应县级工商、质监、药监“三合一”后对食品的全程监管需要,由原工商所为班底构成的怀宁县三桥食品药品监管所,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源头,近日首次对大米生产领域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大米”50多吨,总案值达200多万元。
该所辖区共有5家大米生产企业,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包括包装上的标签不按规定标注配料信息、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以品名方式对大米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无证超范围销售非本企业生产的大米等。其中不按规定标注配料表成为通病,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自2012年4月20日起开始实施,删除了2004版“单一配料的食品除外”的例外规定,而5家大米生产企业对此居然一无所知,仍按2004版规定委托印制包装袋。目前,这些案件均在进一步查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