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佛山:食品小作坊拟统一集中生产

时间:2016/6/15 10:03:28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蓝志凌 通讯员/常凯)食品小作坊将统一集中至食品加工中心生产。14日,笔者从佛山市法制局了解到,拟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的《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通过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的模式,以有效防止食品小作坊违法生产经营。

其中,《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统一在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督管理。据悉,截至2015年,佛山市已建成食品集中加工中心10个,其中南海占5个。

“这是一种全新的食品监管模式。”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成前,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模式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点对点地进行监管,因此很难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着大量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而将小作坊统一到加工中心进行监管,将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小作坊监管成本高、难度大、效率低等问题,能更有效地进行监管。

为此,《办法》结合佛山实际,就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对食品小作坊的管理方式、制度建立、人员配备、部门监管、法律责任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大部分规定为佛山首创。”上述负责人表示,例如《办法》鼓励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立具有岭南特色小食的企业标准或者行业联盟标准,从而规范小作坊食品的生产过程,防止不合格食品的产生。

同时,在处罚方面,由于目前《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律法规对类似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市场开办方有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较少。因此,《办法》参照上位法的规定,在不抵触的前提下,明确了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未处理污水、废弃等法律责任。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镇街一级政府不作为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使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在监管食品小作坊的工作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相关搜索: 食品 作坊 管理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