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珠海:卖“毒粽子”给澳门酒店 男子获缓刑一年

时间:2016/6/2 10:30:52 来源:珠江晚报

新修订的《刑法》将生产、销售毒害食品入刑,且只要发现毒害非食品原料,不论多少即构成犯罪行为。近日,经香洲区法院审理,珠海首宗因销售“硼砂粽”而被提起公诉的产销毒害食品案宣判,珠海市嘉乐食店经营者佘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起 百条“毒粽子”卖给澳门酒店

据了解,被告人佘某,女性,小学文化,因该案于2015年7月9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监视居住。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6年3月18日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7日,余某在珠海市嘉乐食店生产了100条添加有硼酸的枧水粽,后销售给澳门特别行政区好世界酒楼。2015年6月2日,经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公共卫生化验所检验,发现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检出硼酸和硼酸盐的粽子产品,在涉案枧水粽中实际检验结果为430mg/kg。为不合格危害食品。

审判 产销毒害食品判处缓刑一年

案件审理中有关部门出示了流通环节商家相关单据、经营者餐饮服务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食物检验报告、好世界酒楼下架说明等大量证据。

法院认为,佘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佘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指控罪名成立。对以上事实,佘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

近日,香洲区法院一审判决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新闻链接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记者苏振华


相关搜索: 粽子 获刑 销售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