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岛商报讯 5月24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了水果及其制品、酒类、糖果及可可制品等3类食品抽检情况。本次国家总局共抽检34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3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我省12批次被抽检的产品均合格。
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局获悉,国家总局在本轮抽检中抽检了我省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干、椰子脆片(原味)、椰子脆片(芒果味)、传统椰子糖(特浓)、特制椰子糖和榴莲奶糖各1批次,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岛白、1953海口大曲知客和椰岛1953海口大曲各1批次,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琼香哈密瓜1批次,海南南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浓榴莲糖(低度充气糖果)1批次,海南文昌琼岛食品有限公司琼岛咖啡综合厂生产的传统椰子糖(砂糖淀粉糖浆型)1批次,均为合格产品。
海南省食药监管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