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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不尽责 按《食品法》严处

时间:2016/5/19 17:18:42 来源:中国山东网

前期排查的110家无证餐饮网络外卖订餐单位,经过进一步核查并督促办理经营许可证,截至3月底仍有87家无证经营者,在4月1日的全省网络订餐集中监督检查工作中,又发现了5家无证经营者。为此,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餐饮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行为;家庭私厨、无实体店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特定供餐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经营餐饮网络外卖食品的行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送餐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带伤带病上岗等违法从业行为都在严查的违法行为之列。

今后,食药部门将加大许可把关力度。对提供网上订餐、外卖等网络餐饮食品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依法审查网络经营相关条件。准予许可的,在证件上标注网络经营。同时,督促网络餐饮食品经营者在其网站或网页主页面醒目位置主动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信息,量化分级动态等级;标明或提示外送范围、预计送达时间等信息;鼓励视频方式进行“明厨亮灶”,打造“清洁厨房”。

对餐饮食品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网络餐饮服务的,将应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此外,通知也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出了要求。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查、报告、主动制止、停止服务等法定义务的,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鼓励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动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动态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定期进行自查,主动向经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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