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随着消费者撤诉,卞氏菜根香旗舰店收取“酒具清洗费”一事已告一段落,而成都其他餐馆、酒楼还有收取“开瓶费”的现象吗?11月3日,记者来到清江东路、一品天下等餐饮店较为集中的地段进行了调查。
新消法一年,仍有餐馆谢绝自带酒水
11月1日,“酒具清洗费”一事引起了读者热议,多位读者来电吐槽了他们遇到的类似问题。其中一位罗女士称清江东路的一家火锅店至今仍谢绝顾客自带酒水。
11月3日上午9时40分,根据罗女士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她所说的这家火锅店。该店在门口的接待处摆着一个一米多高的提示牌。上面写道:温馨提示,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其实顾客强制要带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我们肯定要收取一定费用。”该火锅店服务员说,但啤酒、饮料是坚决不能让带的。服务员说。
而在去年正式实施的《新消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3日下午4点过,成都市工商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
走访10家餐馆,3家要收“酒水服务费”
3日10点过,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一品天下”商业美食街的红杏酒家。酒楼前厅主管说可以自带酒水,每瓶收取不超过50元的酒水服务费,“但我们鼓励顾客不带酒水,这样可以参加消费100元送70元代金券的活动,代金券下次可以使用,酒水除外。”
而在大蓉和一品天下店,前台接待处也摆放着“温馨提示”的牌子:白酒、红酒50元/瓶,啤酒30元/件。关于收取酒水服务费,还有更多细化的限制。”在走访的10家餐饮店中,共有巴蜀大宅门火锅店(清江东路店)、红杏酒家、大蓉和3家明确表示要收取酒水服务费。其余称可以自带酒水,但确有其他限制条件。如:其中4家要求不向顾客开具发票、账单不清零或者不能使用网银支付,还有1家明确要求团购不能带酒水。只有两家火锅店明确表示不介意顾客自带酒水,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实习生邓绍希摄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