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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私房菜”为何要持证?答案在这里!

时间:2015/10/9 11:15:36 来源:浙江在线

“烘焙达人”精心制作的芒果千层蛋糕、“极品吃货”的拿手好菜麻辣小龙虾、自家祖传的秘制卤猪蹄……在微信朋友圈里,每当看到这些自制的美食时,你是不是会直流口水?尤其是对方还声称“从来不会添加乱七八糟的东西,家人吃什么就往外卖什么”,正是看中这一点,不少人忍不住通过微信下单购买这类自制食品。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法对于网络销售食品首次有了明文规定,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且要有相关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利好消息。以后若是网购到了问题食品,不用吃“哑巴亏”了。

多数网店、微店“无证”经营

“榴莲千层蛋糕、麻将蛋糕、创意水果蛋糕新鲜出炉,预订的朋友上门自取了!”经营一家烘焙微店的王女士,每天都会在微博、微信上发布已经做好的手工蛋糕的照片和价格表。

据王女士介绍,她在微信朋友圈中出售的私人制作蛋糕,都是在自家厨房手工制作的,所用的奶油、面粉等原料也安全卫生,“大多数顾客都是通过老顾客介绍来的,卖了这么久,没发生过顾客投诉的事儿”。

小余也是售卖“微信美食”的一员,卖糯米饭与冰饮,一份15至20元,装在塑料餐盒内,通过电话预订和微信预订两种形式售卖。小余说,每天早上在市场采购原料后手工赶制,然后送到顾客指定地点。

“我们卖的是富有瑞安特色的传统食品,非常受欢迎,每天可以卖出几十份。”尽管生意不错,但小余也坦言,她没有售卖食品的资质,也没办过健康证,但东西绝对卫生。

记者联系多家定制美食的微店发现,这些店铺几乎都没有实体店,都是在自家厨房或者租借的房子内加工制作,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

虽然很多美食卖家都宣称主打家庭手工制作,无添加剂,但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烹制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根本无从得知,也无法验证。

市民刘女士曾经通过一位微信好友,购买了一些卤味,没想到家人吃了之后,出现了肠胃不适的症状。“原来以为朋友做的东西,质量、卫生应该有保障,没想到吃出了问题。”碍于面子,刘女士没有找卖家赔偿。

记者从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未接到有关微店出售食品的相关投诉。“因为都是朋友、熟人生意,即使出了问题,很多消费者也会碍于面子或怕麻烦,不愿投诉。”12315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网售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要负责

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审查其许可证。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新版《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界定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因此,通过微博、微信、淘宝网等网络平台经营的土特产、蛋糕、水果等,都在监管范围。

同时,新版《食品安全法》还对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找食品经营者追偿。

据了解,目前淘宝网等平台已经采取措施响应新法。今年8月,淘宝网网站上亮出规定,要求食品卖家必须出具齐全的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9月底前卖家若仍未办理准入,卖家的食品将被强制下架。

目前,微信对朋友圈销售定制食品的行为暂时还没有出台具体监管措施。眼下,微信对餐饮类公众账号进行认证,认证时需要审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但对个人账号经营餐饮,还没有监管细则。

网购食品出问题,消费者不会再吃“哑巴亏”

如果网购到了问题食品,消费者自然要跟卖家理论一番,可如果卖家就是不搭理,消费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新版《食品安全法》,可以让消费者不再吃类似的“哑巴亏”。

据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法》通过多种责任连带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担当。比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管理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消费者买了一瓶价格为3元的饮料,但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了买饮料的3元钱外,还能获得1000元赔偿(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而在以往,消费者顶多只能获得30元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的设定,也是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

此外,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还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并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最高的财产罚数额可以达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如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可交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大大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推行“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瑞安市首家网上菜场好派多网上菜场进行检查,现场抽验黄花菜、花生米、辣椒等16个批次的菜品,对二氧化硫、双氧水、甲醛等项目进行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菜品。同时,执法人员及时督促纠正了经营者在落实物品的购进、验收、销售等制度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据了解,此次检查运用食品快速定性检测的技术手段。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实体店及类似电子商务虚拟店的食品安全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质量风险。

记者从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增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该局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约谈机制,分行业深入开展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前期重点约谈了豆制品、饮用水、冷冻饮品、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白酒共7类食品生产企业,详细解释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变化以及处罚制度,并结合各行业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点和相应的行业共性问题,对食品生产企业法律责任、义务及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同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食品生产企业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勿触碰法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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