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界,有一个话题常能闹得满城风雨,那就是地域歧视,经典案例莫过于2011年的可口可乐防腐剂风波。
该年,台湾地区“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宣称,在一批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主剂配料中,检出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该食品添加剂在台湾地区不得添加进汽水。此事一经报道,引爆公众情绪,网络上的骂声归纳起来,主要体现一个意思:“别人禁用的东西,上海怎么还能用?可口可乐这样做是搞双重标准,是地域歧视!”
乍一看,“地域歧视”言之凿凿,但仔细推敲则不然。有人认为上海消费者受到了歧视,这种观点要成立,须满足两个前提:首先,在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的使用上,其他地区标准比上海更严格;其次,这种严格有其必要性,能够更加确保其他地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而相比之下,上海消费者将因为标准的“宽松”有食品安全之虞。
可实际上,两个前提只满足了一个:上海采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在碳酸饮料中,最大使用量为0.2克/千克,而台湾地区禁用,的确比上海严格。问题是,这种严格缺乏必要性。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一直被当作一种安全高效的防腐剂使用,其在肠道内会很快分解,在体内不产生有害代谢产物,也不在体内累积,会很快排出。在动物实验中,即使喂养剂量超过每天每公斤体重1000毫克,长期喂养之后也没有观察到不良反应。因此,在除以安全系数后,国际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将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的人体安全摄入上限定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0毫克,相当于一个100斤的成年人,每天最多可以吃0.5克,这一安全摄入上限在众多食品添加剂中称得上宽松,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这一安全标准。
既然如此安全,台湾地区为何要在饮料中禁用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我们只需知道,可口可乐配料表里要是跑出个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没什么大惊小怪,更无需上升到指责跨国食品生产企业搞“地域歧视”的“高度”。在食品领域,同一种物质,即使有充足的科研数据证明没有危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的情况仍极为常见。比如作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苯甲酰,美国认为“风险可以忽略,而它带来的好处相当明显”,允许使用;欧盟则认为“带来的好处有限,万一有害呢”,所以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