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联合举报,位于该市石岛管理区的港湾福源山泉水厂,其生产的“东方圣水”饮用山泉水为无证违法生产产品,经核查情况属实,该企业没有取得合理的生产许可证,也未经过抽检检验,长期违规销售且产销量较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并一鼓作气,全面开展全市瓶(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共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12家,除圣水牌泉水外,还查处了生产“松竹泉”饮用山泉水的荣成市石岛天门山山泉水厂、生产“潭氏”饮用纯净水的荣成渡边水产有限公司等5家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查封扣押生产设备及已生产的桶装饮用水700余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关停。
据悉,今后,荣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大桶水”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通过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的形式不定时地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