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入境旅客行李箱中查获一批散装奶酪。该批奶酪用水浸泡分装于18个塑料袋中,共计26公斤,塑料袋口简单捆扎,散发出阵阵奶酪味。经进一步了解,旅客表示该批奶酪产自意大利,准备携带至深圳进行食品加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奶酪作退回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奶酪作为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是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来自国外的动物源性的奶及奶制品可能携带各类病原微生物,一旦传入,将严重影响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不能携带动物源性的奶及奶制品入境,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