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20时许,省城65岁的周老汉因误食鱼胆中毒入院。
当日傍晚,家住铜陵北路的周老汉在菜买了条大草鱼,准备做给儿子儿媳吃。然而他在杀鱼处理内脏时,没有除尽鱼体内那颗墨绿色的鱼胆。当晚做好饭后,周老汉得知儿子和儿媳妇临时有事回不了家,只好自己吃了。饭后没多久,他就感到胸闷、心慌等症状,儿子赶回家后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父亲送到省第二人民医院。幸亏老人食用的量不是很大,在接受降酶、胃镜等治疗后,周老汉昨日就出院了。
据该院主治医生介绍,草鱼、鲢鱼等淡水鱼的鱼胆中,有些成分有清肝明目、清热解毒的作用,但食用不能超过2.5克。一般一条1到2公斤的淡水鱼,鱼胆的含量已经达到或超过这个剂量。因鱼胆汁含有较强的胆汁毒素,市民在食用之前一定要除尽,误食多了就会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