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他人健康于不顾,私开地下作坊生产伪劣瘦身咖啡饮料冲剂,大肆向市场销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新、谢宏坚等4人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没收该4人生产的伪劣产品。
2011年10月开始,李新、谢宏坚在桂平市城区合租他人房屋作为生产加工场地,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加工生产咖啡等饮料冲剂。后来,李新、谢宏坚聘请周路、谢汉雄为地下作坊的配方员兼生产线工人。
2013年5月8日,该地下作坊被桂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巴西减肥咖啡"等5种咖啡产品9万余包,及一大批生产原材料。
经鉴定,这些产品所含咖啡因均不符合技术要求,为不合格产品,价值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