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病死鸡鸭肉危害身体健康,仍利欲熏心加工销售。近日,经昌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段某某等27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两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十三万到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张某某、段某某等本是农民,以种地为生,后经人介绍,得知有一条来钱快、不费劲的生财之道,即低价收购病死鸡鸭后出售,从中赚取差价。自2013年以来组织27人通过拾捡、收购病死鸡鸭共计12000余公斤,经过分割、加工并制作熟鸡鸭爪、鸡胸肉、鸭胗等,共获利37万余元。
到案后,张某某、段某某等交代了其多次收购、加工、出售病鸡鸭的犯罪事实。(刘明玉 李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