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者“狡兔三窟”
记者看到的“弥来丹”,包装盒上标明的生产企业是“郑州艺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在郑州市丰硕北街,由谷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制。生产日期是2013年5月20日,有效期两年。
7月4日,记者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济区分局了解到,惠济区经合法注册的医药企业,仅有一家,是位于丰硕北街的郑州艺东科贸有限公司,而不是郑州艺东科技有限公司。
此前,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济区分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已经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
当天上午,在该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廖真强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位于黄河大堤旁的郑州艺东科贸有限公司。经调查,该企业手续齐全,而他们生产的,是正规的保健食品“华奇丸”。
7月7日,记者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了解到,该辖区合法注册的医药企业没有郑州谷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银屏路5号是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
据悉,2011年5月4日,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捣毁一个隐藏在银屏路5号一废弃园区的非法制售假药窝点,涉案人员将购得的大量西药制成胶囊。经化验,检出了双氯芬酸钠、吡罗昔康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11人,涉案金额2543.83万元。
在高新区合欢街10号,该局执法人员和记者也没有找到这家企业。
网络监管存在漏洞
4月下旬,常三家属向方城县卫生局和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两局执法人员在吕建立诊所内查获了“弥来丹”。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其送往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所进行初检。
7月2日上午,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广辛带着初检结果和样品,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测技术中心再次进行检验。
在电话中,武广辛告诉记者,经初检,“弥来丹”里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最终要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测技术中心的检验结果。省里的检验确定后,就涉及刑事案件,方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将此案移交给方城县公安局。
截至记者发稿时,最终的检验结果还没出来。但是,不管结果如何,可确定的是,“弥来丹”是非法产品。
“弥来丹”充斥网络,说明网络违法营销急需严格管控。而制假者通过QQ或制作购物网站等形式推广营销假冒保健品、药品,既达到以假乱真迷惑消费者的目的,又一定程度上逃避了常态化的市场监管。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陈九如称,现在一些制售假保健食品的窝点非常隐蔽,这些违法生产者在网上标明的地址和电话都是假的,他们利用网络大肆宣传产品功效,致使患者对其神奇的疗效深信不疑。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不能采取技术手段,这需要公安机关的参与配合。(记者 殷晓章/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