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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立法允许摆路边摊 专家建议管理费不宜太高(2)

时间:2014/7/7 10:53: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首先,他认为,从管理区域上,《草案》意味着城管队员不再需要“包打天下”。“终于可能有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街道办的管理范围,而我们只管这之外的。”

  “更有意义的是,原本整个城市都可能是不允许小贩摆摊的,我可以理解,他们无处安身,生存压力就会加大,就像一个吹胀的气球,很容易炸开。所以,他们和城管队员对峙时,就容易发生冲突。而现在,《草案》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有了合法的去处,压力有了出口,这也让我们执法时可能遭遇的阻力大大减少。”这名队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周志忍认为,《草案》用地方法规的形式,还大大压缩了原本城管执法中的“灰色地带”,也让以后的政府规划更有依据。

  “原本小贩摆摊的区域都是灰色地带,也就无法调研供需的矛盾。如果僧多粥少很严重,政府就应该进行拓宽马路、改善基础设施等规划。但这些都是以黑白地带为基础,否则就没法科学测算、规划。”

  多名专家均表示,相比此前多地尝试划定摊贩疏导区,此次广东若出台地方性法规,是向法制化、规范化前进了一步。

  “建立疏导区毕竟只是执法部门行政的一种探索,只是一条可能的解决路径。而立法考虑得肯定要更全面,有专家进行系统论证,覆盖多种解决路径,也会覆盖疏导区这种方式。”周志忍说。

  多名专家认为,《草案》中的按抽签摇号,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做法”。罗亚蒙介绍,美国纽约对摊贩的管理也采取这一方式。

  罗亚蒙认为,广东的这一做法,实际是城市治理方式的升级:“从行政命令到法律规章”。

  “过去的疏导点是城管局用行政命令来推动的,制定条例之后,实际上是把行政经验法制化、固定化了。以后不管谁当城管局长,都得这么干。”罗亚蒙说。(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陈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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