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现状——临过期食品,特价名义“躲猫猫”
“特价销售”“买二送一”“3瓶10元”……原来市民常见的买赠、捆绑的促销手法,实际上成了超市处理即将过期临界食品的流行招数。
在九渊路南端一家大型超市的促销专柜,记者发现,生产日期为6月1日的“伊利畅轻发酵乳”(保质期21天)被作为单品销售,价格为6元一瓶,但生产日期为5月23日的就被胶带包扎起来,作为“买二送一”的商品促销,价格也跌到了10元3瓶,即3.3元一瓶。当记者扒开胶带分开查看时,发现其中大多是5月23日至5月25日的同类产品,最短的还有3天就过期。同时售卖的还有伊利大果粒发酵乳、伊利红枣味酸奶等,其价格均打了对折以上,不少发酵乳包装甚至膨胀起来。
记者同时发现,这类捆绑类促销的食品总是“以新盖旧”,把临过期食品夹在稍新鲜的食品里面一起包装,或用促销标签把临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挡住,消费者不容易看清。而旁边的促销员也不断向记者推销这款打折产品,大喊价格实惠,对生产日期等询问不闻不问,整个专柜也没有任何关于“临过期”的标识。
该销售人员同时介绍, 她是厂家派到该超市的促销员,但属于超市管理。
管理部门:将鼓励和敦促超市建临过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
对于临过期食品,市民黄女士说:“如果折扣够大的话,我会买的,如果包装外观没有大变样,没过保质期,质量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售货员一定要提醒我这个快过期,不然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市民张先生则说:“我经常买了东西一放几天,如果贪图便宜买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忘记吃损失更大。最好设置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我们心里会更有数。”
针对市民对临过期食品的明示要求,10日下午记者再次找到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管理科科长蒋锐。她称,我市从2012年加强对临界食品监管开始,就要求城区大型食品超市以及乡镇食品连锁超市设立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柜),集中陈列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特别是对商家以“购买有礼”“买一赠一”、捆绑销售等方式推销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由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流通监管职责由工商部门调整到食药部门,原先一些执行临界食品销售专区(柜)较好的大型商场超市,目前对执行该规定有所松懈。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夏令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加强对我市临界食品的监管工作。对未按要求实行专区(柜)销售大型商场超市,执法部门将对经营者发出书面预警通知书;对已过期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并监督经营者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理,防止“二次”上架销售。
专家声音:不支持特卖
食品问题频频曝光,我们在消费的时候也越来越谨小慎微,在临过期食品的地方法规还未完善之前,荆门市社科联研究院李柏武发言,主张消费者多留心眼,胜过依赖商场设立的这些临过期商品专区。
他表示,在国外,临近过期的食品经常会用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促销。对于买回家会及时吃掉的消费者,这也是很划算的买卖。食品中各项指标的变化都是连续而缓慢发生的,并没有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在此之前就“安全”,过了之后就“有害”。厂家设立的“保质期”,实际上就是一种承诺和提醒:在此日期前食用最好,如果出了问题厂家会负责。他指出,设立临界食品专区,固然对买食品不看保质期的那部分消费者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这种保护还远远不够,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李柏武同时坦陈,他并不支持一些商家的特卖,因为商家的本质是盈利,他们很可能将盈利放入任何一个环节,让消费者付出代价。但是既然法规已经要求厂家必须标明保质期,只要消费者购买食品的时候多看一眼,就完全可以明白所买的食品是否过期,或者“临近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