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驻金华记者 林伟胜通讯员 孙宇翔/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及时预防和消除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日前,兰溪市局出台了 《兰溪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
据了解,该局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从本地企业大都规模小、底子薄、欠规范等实际情况出发,从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和建立可追溯制度的角度着眼,专门制定出台了该《规范》。同时,将《规范》统一印发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并要求其严格遵照执行,以促进食品生产企业的健康规范发展,确保食品安全。
《规范》共有九章二十六节,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厂区卫生、采购管理、人员要求、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仓储管理、出厂检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环节均提出了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