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南通首例涉盐加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判决,被告人孙某被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5日,如东县盐务局在孙某的熟食加工坊查获散装精制盐39.5公斤及腌制的猪口条两袋。后经鉴定,在其腌制食品上提取疑似盐产品的碘项目为不合格,孙某非法添加了工业用非碘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