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会宁县人民法院对七起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被告人陈成全、陈全军、陈俊林、艾麦林等7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中秋节前,被告人魏小军、陈全明、陈成全、陈俊林、艾麦林等7人分别从甘谷县、秦安县来到会宁县,各自购买白砂糖、明矾,兑水熬制加工后冒充蜂蜜出售,分别销往会宁县杨集乡、老君乡、汉岔乡以及西吉县的苏堡乡等地,各自非法获利1000元左右。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当场查扣了其生产的假蜂蜜及加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