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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因食品安全获刑将终身行业禁入

时间:2013/10/31 9:19:07 来源:河北日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9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新华视点”记者请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了梳理。

  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较低,一直被认为是我国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送审稿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送审稿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产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金泰廙指出,“终身禁入”在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已有所体现,全国立法拟“禁入”是一大进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换马甲重来”。

  网购食品有问题电商将“连坐”

  网购已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新势力。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这些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因为要拆包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网购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换货的困境。有鉴于此,送审稿中增加了关于网购食品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强化婴幼儿食品监管

  为强化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监管,送审稿专门新增条款,规定“国家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应当将生产原料、产品配方及标签等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

  同时根据送审稿规定,如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将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食品到国内分装出售,将堵住类似美素丽儿用国外过期奶粉换新装出售等不良事件的再发生。”专家说,随着委托、贴牌、分装行为被制止,检验检疫要求提高,“假洋奶粉”横行的乱象有望终结。

  强制企业保险

  送审稿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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