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公布2013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情况,曝光17批次不合格食品。在法定复检申请期限内,这些食品被检测人及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未提出异议。
从不合格名单中发现,标称通化市天峰源食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750mL/瓶7%vol"天峰源"全汁山葡萄酒(2012.02.04),酒精度、总糖、甜蜜素项目不合格;标称通化通池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750mL/瓶半甜型"通池"金尊红葡萄露酒(2011/12/02),甜蜜素项目不合格;标称华爱长城葡萄酒厂生产的330mL/瓶"华爱"爽口山葡萄露酒(2012/11/11),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吉林市瑞池实业有限公司九月红葡萄酒厂生产的3000mL/瓶"九月红"葡萄露酒(2012年12月30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长春市工商局要求有关经营者自接到检测结果之日起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其他食品经营者也应将相同批次的食品下架退市,辖区工商部门按此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