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兰州开征餐厨垃圾处理费
按照面积向近郊四区餐饮企业征收,每月每平方米2元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欧阳海杰) 7月1日起,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费正式实施。昨日,兰州市物价局新闻通气会上通报,经6月5日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决定,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定为2.00元/平方米·月。从7月1日起,按照面积向近郊四区餐饮企业征收。开征餐厨垃圾处理费后,对餐饮企业不再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免费收集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兰州市餐厨垃圾免费收集工作自2011年3月24日开始以来,一直由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引进的甘肃驰耐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负责。按照2008年市政府与该公司签订的合作条款,在未向餐饮企业收费的情况下,市政府按餐厨垃圾日处理量200吨,每吨补贴202元,年补贴额达1480万元。2010年以来因国家政策原因餐厨垃圾处理费未能及时出台,一直由财政进行补贴,政府压力巨大。此外,项目运行中,餐厨垃圾处理不能全收集问题暴露。兰州市决定征收餐厨垃圾处理费。
每平方米2元单位食堂暂不征收
根据定价程序要求,兰州市成本监审局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对驰耐公司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运行成本进行了监审,结论为:餐厨垃圾处理成本为2.87元/平方米·月。4月19日,兰州市召开“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会上,9位听证参加人全部同意征收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其中一人同意方案一(2.18元/平方米·月),五人同意方案二(2.00元/平方米·月),三人同意征收,但提出修改意见。
后经兰州市物价局报批市政府,6月5日兰州市第四十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确定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为2.00元/平方米·月,按照面积向餐饮企业征收,从7月1日起执行。
按照收费标准,将面向近郊四区的餐饮企业征收餐厨垃圾处理费,餐饮企业如何界定?兰州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副局长杨文俊介绍,征收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是指从事餐饮经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服务证件的都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列。包括茶楼,酒店,会所,酒吧等有餐饮经营的单位,但单位食堂暂不纳入收费范围,因为单位食堂不对外经营,不产生经济效益。此外,对市区居民小区产生的餐厨垃圾同样免费征集。
亮证收费与自来水费一同收取
在收费过程中,对拒不交费,或者恶意逃费的餐饮企业,兰州市出“狠招”。杨文俊介绍,为确保收费到位,以后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将与自来水费一同“捆绑式”收费,“这是借鉴了其他城市的方式,也可以减少收费成本和收费率。”
对拒不交费的餐饮企业,兰州市执法局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在企业服务证年检时不予审核,严重者则取消其经营资格。而新的餐饮企业在登记领取服务许可证时,则由市食药局与其签订协议,确保收费。
据杨文俊介绍,目前有80%的餐饮企业与收集公司签订了协议,但还有20%的企业存在不交或少交的现象,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并且要求收集人员要统一服装,一车一证,证照不符者不能收集。如果发现酒店有倒卖油脂现象,将由食药局上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