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首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已正式施行,不标注主要营养素信息可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允许销售。但记者昨日(11日)走访滨海新区一些食品卖场发现,仍有一些食品对新规则置若罔闻,市场上的执行情况良莠不齐。
所谓预包装食品,通俗地说,就是指已经包装好的,不需要再加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必须标注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如果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未进行标注的产品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昨日,记者在开发区第三大街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走访发现,有不少食品的外包装上仅标注了蛋白质和脂肪等营养成分,却没有注明含量,也没有标注百分比。超市内销售的糕点的外包装成分表中含有奶油,但是在其营养标签上,《通则》中要求必须标注的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却只字未提。
临近春节,正处于糖果的销售旺季。记者在塘沽福州道的一家大型超市看到,售卖的散装糖果中,只有几种糖果在最小外包装上有营养标签。记者征询销售人员检查大袋的糖果外包装发现,大包装上虽然有营养标签,但仅是各种成分的整体含量,每块糖果的营养成分含有多少却无从得知。
塘沽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消费者发现食品标注不规范或者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可以要求商家无偿退货,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拨打消协12315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