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王耀 实习生 尹晶晶)从11月12日起,省食安委组织的4个考核组,将对全省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工作将持续到12月5日。
据悉,考核组将集中听取市(州)政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的汇报。还将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情况一并督导检查。考核组按照《2012年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量化评分,评基准分为100分,综合评分≥90分为考评合格,综合评分<90分为考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