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消费者林女士是一位残疾人,双腿无法行走。
原来,前不久林女士的老公在温州市瓯海梧田某副食品店里花34元购买了一箱八宝粥,不料11岁的儿子拿出第一罐喝了一口后,就大喊好苦好臭啊。林女士一看,八宝粥颜色发白,闻一下有一股恶臭,瓶罐底部有起皮破损痕迹,看来是这八宝粥罐体包装有问题。林女士怕儿子喝了后会拉肚子影响学习,马上就去弄了些止泻药给他吃下,幸好后来没什么大碍。
由于林女士的老公在上班,而自己又无法出门,只好拨打该品牌八宝粥的400售后电话反映情况,要求赔偿500元,但这维权之路却很不顺利。据林女士自己描述,当时感觉对方客服和业务员一直在拖延时间,林女士说你们不及时给我处理我会发微博、论坛曝光,而对面却回了一句“你手还是很巧的啊”,不禁让双腿不便的林女士自尊心很受伤。
后来林女士又多次与温州的该品牌办事处联系,但就赔偿方式、金额一直协商不下。在3月30日上午,双方来到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工商所、消保委分会处,要求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在调解室里,林女士诉说了自己的维权经历及其中的难处,认为自己是一名消费者,又是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但会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权到底。该品牌办事处负责人也承认这罐八宝粥存在漏罐现象,称可能是运输、搬运过程中碰撞引起的,会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林女士作一定的赔偿,但林女士提出的500元赔偿要求太高了。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指出,赔偿方式明显不能依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赔偿,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最后经过调解,该品牌办事处也很有诚意,同意赔偿林女士3箱八宝粥,并一次性补偿林女士医药费等损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