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18日电(记者沈洋)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同时,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此外,各地要迅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仍然实行经济承包管理的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采购和贮存、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与此同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强豆浆、土豆等高风险品种的加工制作管理;指导学生妥善管理自带饭、菜,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