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分别是: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痞和胃胶囊”、辽宁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丸”、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活络丸”、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塞通丸”、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生产的医疗器械“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痔疮净)”、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超强辐射治疗器”、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健食品“青黛美容宝胶囊”等。
国家药监局在通知中指出,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共撤销和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7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4个。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235次暂停销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