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代购“洋奶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只有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者,才能从事网络代购洋奶粉业务。目前,重庆市工商局发布通知,要求年底前该市进口奶粉代购网店必须挂出《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一位淘宝双皇冠母婴卖家表示,没听说过相关规定,而如果要求挂“双证”的话,他们这样的店铺只能关门大吉,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食品流通许可证》很难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