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颂报道:广州市农业局9月1日回函本报称,已责令青怡公司“立即整改”。
广州市农业局表示,经查,该公司于2011年5月获得“有机转换产品”证书,但其宣传单张上同时印有“中国有机产品”、“中国有机转换产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及产品编号认证标识。检查发现,超市下架的青怡公司番茄、胡萝卜、菜心等产品上标注有“中国有机产品”标识。
广州市农业局初步认定,该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涉嫌违规使用“有机产品”标识,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广州市农业局已责令青怡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易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单张,停止违规使用中国有机产品标识,并立即进行整改。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