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各区县加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力度,及时分发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针对“端午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集中抽查粽子为主的相关食品,全面排查生猪屠宰场和酒类经营单位,对粮油仓储、加工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三是落实屠宰场派驻监督员制度,严查生猪定点屠场的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执行情况,坚决查处活猪注水和定点屠宰厂(场)宰杀注水猪的违法行为。
四是组织执法力量,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酒和散装白酒行为;对查获的制假贩假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向社会曝光。
五是对全市商超、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等销售成品粮油的场所进行大检查,发现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和质量问题,依法交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是动员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进一步开展诚信经营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粽子等节日食品的安全;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及时查处生猪屠宰和酒类、粮油流通的举报投诉。
七是进一步完善节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粽子等节日食品的供应;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投诉电话和信息渠道畅通,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