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宫崎县口蹄疫进一步蔓延,日本参议院5月28日上午通过了《口蹄疫对策特别措施法》。该法于6月1日经内阁决议后宣布实施。
《口蹄疫对策特别措施法》规定,为了防止疫情蔓延,国家和县可强制宰杀家畜,农家的损失由政府全额补偿,掩埋被宰杀家畜的用地由国家和县负责提供,在发生口蹄疫的区域,对汽车等可强制消毒。
日本农林水产大臣赤松广隆5月30日视察宫崎县,向知事东国原英夫说明《口蹄疫对策特别措施法》的主旨。
5月27日,宫崎县又确认3家农场的家畜感染口蹄疫。到目前为止,宫崎县共有221家农场确认口蹄疫病例和疑似病例,宰杀牛、猪等家畜超过15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