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6月11日讯 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对销售散装食品需要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规定。今天上午,记者走访市内大中小超市、食杂店发现,食品安全有喜有忧。一些散装食品久未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消费者对散装食品需不需要标注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也不是十分了解。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李女士平时购买食品喜欢到大润发龙沙店,“在这里买食品比较放心,可以不用考虑生产日期的问题。”记者来到二楼的散装食品摊位前,鸡、鸭、鱼肉、凉拌菜、坚果等一应俱全,每种食品都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小标签。
采访中,记者遇到了几位正在检查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据大润发客服部工作人员刘淑香介绍,这是大润发专门请来的美国SGS公司的食品安全员,每个月都在不同的时间来我市的大润发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也就是说大润发请SGS公司为他们食品安全把关。
而在齐大购物中心鑫鑫源食品超市,记者看到,“裸”卖的散装熟食、膨化小食品等,无任何关于生产日期的标注,也没有关于成分或者配料的标注。在顾客买了油炸鸡骨架后,售货员只是用薄塑料袋把熟食装好后说,“今天刚做,放二三天没问题。”让人不免有些担忧。
在采访中,记者询问了正在选购点心的王女士,她表示,食品中她只注意牛奶等已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而散装食品她很少去留意保质期等相关信息。而像王女士这样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记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