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食品标签若不符合《规定》要求,自08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行政处罚。为配合《规定》顺利实施,济南市济阳分局自9月初至11月底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食品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食品企业22家。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的产品标签标注规范,能够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标注了产地,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方式也按规定做了调整;但也有个别规模小的企业仍使用原来的老包装,有的企业产品标识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针对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已按照《规定》要求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并从12月1日起进入全面查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