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9月1日起,我市开始正式施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四类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规定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标注食品的特定贮藏条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日期的标注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采用“年、月、日”表示。 (记者 吴兆飞)